衛福部日前公告草案,首次將護病比入法,明訂各層級醫院急性一般病床的護理人員僅能照到府按摩顧的病人數上限,違規醫院最重可開罰新台幣5萬元,限期未改最重可停業處分,草案最快8月實施。

護病比是指醫院中護理人員和照顧病人的比例,也就是平均每個護理人員照顧病人的數量。衛生福利部23日公告「醫療機構設置標準」第12條之1修正草案,明訂急性一般病床全日平均護病比。

根據草案,護病比以醫學中心規定最為嚴格,每名護理人員最多只能照顧9名患者、區域醫院及精神科教學醫院不得高於12人、地區醫院及精神科醫院不得高於15人,這是台灣首次將護病比入法。

衛福部護理及健康照護司簡任技正陳青梅告訴中央社記者,護理團體早從前總統馬英九在任時就開始爭取將護病比入法,2、3年前各黨立委也紛紛要求將護病比入法,確保病人安全、遏止血汗護理。

護理師照顧的病人人數,和病人死亡率息息相關。陳青梅表示,美國一項研究指出,若以護病比1:4為基準,護理人員每多照顧一名病人,病人住院30天的死亡風險將增加7%,多照顧2名則增加14%,以此類推。

為此,衛福部近年除了將護病比和健保給付連動,鼓勵醫院降低護病比,也將護病比納入評鑑,至今已有多達9成的醫院可以達標,因此認為護病比入法的時機已經成熟,經多次會議、公聽會討論後,才決議納入「醫療機構設置標準」。

陳青梅說,全台每年約有1萬多名護理科系學生畢業,但僅有約5000人投入職場,根據衛福部研究,10年後護理人員缺口恐怕將多達1萬至2萬人,希望透過護病比入法,吸引更多護理人員投入。

過去護理師工會曾擔心,一旦護病比入法,醫院恐以畸形班表、跨科調動等方式因應。陳青梅認為,護理師擔心的事情大多涉及違反「勞基法」規定,建議可利用「護理人員排班抱怨通報平台」檢舉,若查獲違法都將依法開罰。

衛福部醫事司司長石崇良表示,草案公告後將展開為期60天預告期,蒐集各界意見,若一切順利,預計最快將於8月實施。

石崇良強調,護病比正式入法後,違反的醫療院所將依「醫療法」第12條,開罰1萬至5萬元,並要求限期改善、可連續處罰,未改善者最重可停業處分。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nlx15yr28a 的頭像
    nlx15yr28a

    陳韋傑的部落格

    nlx15yr28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